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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新生开学报到时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2023-08-17 22:00自学考试

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年新生开学报到时间,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报到日期

报到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7:00-20:00(建议17:00之前抵达,以便为后续开学典礼及有关工作做好准备)。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入校。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各书院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位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图书馆广场。

报到当日,学校将在校外设立5处新生接站点,协助安排行李转运及乘车等事宜,具体设于:珠海金湾机场、珠海拱北汽车客运站、珠海香洲长途汽车客运站、广珠城轨珠海站及唐家湾站。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报到所需材料

一、报到手续

新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入校,办理报到手续。公费师范生还需携带经本人或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随通知书寄到,一式四份)。

二、数字迎新

1.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迎新专题网站http://welcome.bnuzh.edu.cn,了解 2023 级新生迎新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

2. 个人信息采集。登录珠海校区微信门户(详见本须知第七点“新生网络信息服务”,先完成校区微信门户的关注及账号绑定)—迎新广场—“数字迎新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逐项认真填报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您未来学习、生活的重要数据基础。

3. 人脸采集。登录微信门户—迎新广场,访问“人脸采集”应用,可完成用于各类校内身份核验场景(例如:图书馆、宿舍等)的人脸数据采集。

4. 扫码报到。新生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后,可登录访问微信门户—迎新广场—“数字迎新系统”,查看或出示个人报到二维码,报到日入校后,凭二维码完成现场扫码报到。

三、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新生原则上均须将党组织关系转接至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组织关系转接可采取线上转接或线下转接方式。采取线下转接方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单位需具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介绍信请党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档案中邮寄,开学后统一交由有关单位办理转接手续。

1.广东省内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现党组织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模块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

2.广东省内军队、银行、铁路、民航等系统的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

3.广东省外的新生党员:广东省已接入全国党员数据交互平台,可以实现跨省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须采用线上转接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可采用线下转接方式。

(1)采用线上转接方式:由现党组织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通过线上转接的学生,建议同时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请于开学后配合所在单位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登记工作。

(2)采用线下转接方式:如所在党组织确实无法通过线上发起转出申请,则提交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转接。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

四、团组织关系接转

广东省外的新生团员需开具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接收单位(介绍信中去往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来校报到后,所在单位将于开学一周内收取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区团委统一办理转接事宜,再由所在单位将纸质介绍信回执交还本人,寄回原所在基层团组织。校区团委审核后,会进一步具体指导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操作(入学报到前请勿在广东省外“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转接操作)。

广东省内的新生团员在入学报到一周内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微信移动端直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即可。

校区团委组织部电话:0756-3683677

五、户口和档案

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23〕14号)文件精神,考入珠海校区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珠海校区(“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除外)。

1.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要求

(1)办理时间

入学时至2024年4月1日

(2)所需资料

①非广东籍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资料如下: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注明身高和血型)。

②广东籍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所需资料如下:

《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3)办理方式

①学校集中办理

集中办理落户的新生,需在入学一周内将户口迁移资料交到各书院,各书院收齐资料后交到保卫部门户籍办公室。

②学生个人办理

个人办理落户的新生,持户口迁移资料自行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56—3683789

公交线路:乘坐3、3A、10、66、68、69路公交车到达渔村巴士站。

2.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1栋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户口迁移证》的出生地和籍贯填写为X省(自治区)X市或X省(自治区)X县,直辖市填写为X市。

(3)《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须与《居民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需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4)《户口迁移证》内容要正确,文字和印章(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要清晰。

(5)《户口迁移证》不可涂改。若《户口迁移证》中出现项目错误或缺漏,须重新出具《户口迁移证》,不得采用对错、漏项目手工更正或补填相关内容后加盖公章的方式予以确认。

3.特别提示

(1)户口迁入学校后,原《居民身份证》继续有效,全国通用。若选择重新办理《居民身份证》,需凭《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由本人前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2)2022年3月10日起,珠海市正式开通少数民族文字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至此,除港澳台地区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条件的均可在珠海办理期满换证、损坏换领、遗失补办居民身份证业务。

(3)非珠海户籍的学生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和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户口不能迁至珠海校区。

保卫部门户籍办公室电话:0756—3683051.

学生档案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市县级招生办提取个人档案,到校后按通知交给各学院(书院),也可由所在中学或市县级招生办将档案通过机要或特快专递(EMS)形式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档案馆(图书馆D402)王老师收(请通过机要或特快专递(EMS)形式寄出),邮编:519087.联系电话:0756-3683062.新生档案是否自带可向当地招生部门咨询,没有新生档案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